中心组学习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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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

按照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我深入学习《条例》后,深感党中央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今天,我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同志们进行交流。

一、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意义

《条例》的修订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推动全党更加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上次修订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并将党员干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行为,调整到了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范畴,并且完善对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条款,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增加基层工作负担滥用问责等行为,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扎紧纪律笼子。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增加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二、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大力加强《条例》学习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视为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以学习促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段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将学习的过程变成强化纪律意识、促进贯彻落实的过程。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践要求。要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精准执纪,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系统内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腐败问题,紧盯各级一把手、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开展日常监督和教育提醒,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要坚持对照《条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以群众认可满意为工作标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干一件成一件。坚持一线推进工作,耐心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快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全面升级供热、供气、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建设,扮靓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加快发展教育、医疗、文化等惠民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

三、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条例》落地落实的成效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条例》的实际落地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出木兰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再次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真正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大家始终感到纪律无处不在,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纪委监委要将《条例》与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一体学习、贯通把握,成为行家里手,娴熟运用纪律和法律坚持精准打击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让“躺平”的干部站起来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县委宣传部要通过“多彩木兰”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县委组织部要把《条例》纳入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